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已废止乡镇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由市和区、县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在其改正之前,停止其享受部分或者全部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