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第五章 扶持与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改变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单位的隶属关系。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