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第五章 扶持与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供销合作社所属单位项目建设、改革改制、企业破产、职工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