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第三章 社有资产管理第十一条有效供销合作社对合法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