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法律援助实施第二十条已修改法律服务机构接受指派后,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与受援人、法定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服务协议,确定法律援助人员。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