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已废止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拟定。提倡使用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需要时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劳动合同的外文文本和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