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已废止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