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五条已废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对其违约金作出约定:(一)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