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四章 协商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一般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轮流主持。首次协商会议由提出要约一方的首席协商代表主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