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二章 协商代表第十二条有效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引进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