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二条已修改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涉及汤山旅游资源的,应当与汤山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相协调,并征求江宁区人民政府意见。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