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生产、销售、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及其管理。燃气自供企业的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