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献血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三条有效对符合国家无偿献血评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红十字会推荐,参加全国评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