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