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居住证为一人一证,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印制。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现居住地址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发放居住证。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