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控制第十八条有效艾滋病病毒的保存、传递和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交换、传递和使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