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第十七条已修改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政策。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