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构建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发展广告创意产业集群,建立广告市场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广告业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加强广告知识产权保护。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