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告条例/第四章 广告业发展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根据需要编制广告业发展规划,制定、落实支持和鼓励广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广告产业体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