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广告收费应当合理、公开。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公布的广告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应当在实施之前报价格主管部门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