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章 兵役登记第十八条已修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适龄公民,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征集。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前户籍未迁移的,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0月2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