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试行)/第四章 教育保障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国防教育任务和财力情况,将国防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计划。各级国防教育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本级国防教育经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