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国防教育任务和财力情况,将国防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计划。

各级国防教育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本级国防教育经费。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