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协同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