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五章 监督第十九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作为部署、检查和考评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