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公示牌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