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受理、查处。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