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