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第三章 发展规划的编制与批准第十三条已修改发展规划编制的立项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规划名称、密级;(二)规划编制依据、目的和意义;(三)规划编制方式、时间进度、经费预算;(四)其他相关事项。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