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水资源节约利用考核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考核体系,具体考核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