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化,促进信息消费,引导公共信息资源增值开发利用,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业务创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用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获取信息服务。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