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第三章 灾害处置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在水旱灾害易发地区建立和推行灾害保险制度。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向受灾地区捐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