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发展与促进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会务等事项。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4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