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市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突出地方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