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本市鼓励境内外旅行社组织当地旅游团队来本市进行旅游活动。对组织游客较多的旅行社,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从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