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本条例自2012年5月31日起施行。1996年7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