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每年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制吸烟宣传,并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