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场内经营者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场内经营者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