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