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条已废止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时,当事人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隐报瞒报。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