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第四章 集中处置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本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的要求。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三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