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章 收集和暂时贮存第二十三条有效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两日。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对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禁止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存放其他废物、生活垃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