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八章 权益保障第三十四条已修改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投资和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改变企业的产权关系,不得违法占有企业财产。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中小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或者拆迁其经营场所、生产生活设施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协助解决资金、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