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业扶持第十一条已修改鼓励利用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依法创办中小企业。鼓励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创办中小企业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