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四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第三十条有效职工依法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