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五章 技防系统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不得将技防系统工程发包给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设计、施工、维修。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