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三章 技防装置范围第十五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利用技防产品、技防系统或者技防维修技术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