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任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