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在野外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考察、科学研究,拍摄电影、录像,须经自治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国人进行前款规定活动的,按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