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第四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维护供用电秩序,举报窃电行为。对举报窃电的,应当给予保密;经查证举报的窃电行为属实的,供电企业应当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