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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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十五条

有效

从事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推荐性标准实行自愿采用的原则。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自愿采用的推荐性标准。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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